Saturday, May 16, 2009

1987悬案之诅咒篇。。。

昨晚已经是第二次看到这个报导了,激起了我想跟大家分享的欲望。然而,我要分享的并不是“大马中招了”的H1N1报导,反而是想跟大家分享一件悬案,一件22仍未破案的奸杀案!!!我,是1986年出生的,案发的时间是1987年4月12日,那时的我才5个月大,所以酱久以来我对这起案件确然一无所知!直至大概一年半前,2007年9月中,大马发生了一起残酷的女童奸杀案。2007年9月17日一名身体布满瘀痕,内脏俱裂的女童裸尸曝尸荒野,最残忍的是她的私处与肛门有黄瓜茄子的残渣烂汁。。。相信大家对这起案件还有印象吧?但是,你们可知道22年前有一起比这次更加人神共愤的女童奸杀案吗?如果你跟我一样是1986年出世又或者是比我迟出世的朋友们,现在就跟我一起来探讨这起22年来凶手仍然逍遥法外的残暴奸杀血案!!!



2007年女童奸杀案死者



1987年曾经轰动全国的洪美凤奸杀案!!!



1987年女童奸杀案死者:洪美凤

案发时间:19874128点半11点半之间
死者:洪美凤
年龄:9岁

案发经过:
当天早上8点半,美凤与10岁的哥哥洪耀添向父母讨了钱后,就出外买九层糕了。途中,哥哥突然肚子不舒服要回家如厕。于是,他便吩咐妹妹千万别走开,然后便独自从Jalan Tun Razak的17楼组屋跑回去Jalan Ipoh的住家。10分钟后,他到回原地找妹妹,发现妹妹已经不见踪影了。哥哥连忙跑回家通知父母。大家都很紧张地分头寻找美凤的踪影,但还是没有她的消息。3个小时后,38岁的洪妈妈在17楼附近的一个空置及没有上锁的3层式房屋里发现美凤颈项被电线勒住,赤裸地躺卧在血泊当中!更恐怖的是,她的下体插着一根木棍!



美凤的哥哥向记者指示美凤卧尸的地方。。

人神共愤之处:
她的下体插着一根36寸长的木条,直插入体内,穿破了腹部直达心脏!!!木条上的三根铁钉跟一块铁片造成了血肉模糊的伤口。。。报告指出她死前曾经遭凶徒强奸跟鸡奸。下体,胸部,跟其他一些部位留下一些齿印。经过验证,留下齿印者超过8人,所以相信至少有8人或以上的人对美凤施暴!



Jalan Tun Razak 17楼附近的案发现场!

后续:
当年警方悬赏1万零吉缉凶,可是至今仍然无人领取!事隔不久后,一家报馆连续在一个月内收到2封自称是杀死美凤的凶手寄来的信信件的字迹明显是特意写得歪歪的,疑是用左手写的。信中,凶手声声忏悔,并说警察在案发现场调查时,他也在旁观看。当时他曾想过自首。他声称当时他跟朋友是因为服用了毒品后,在不知觉的情况下奸杀了美凤。他还说除了美凤以外,还有数名无辜的小孩曾是他们发泄兽欲的牺牲品!他开出的自首条件是30万的安家费。因为他上有高堂,下有妻儿,一旦自首后,他们的生活便会陷入困境。他还恫言若人民不接受他的自首条件,当他毒瘾发作时,他不敢担保同样的事情不会重演!他甚至还要社会人士发起1人1零吉运动,为他筹足30万安家费!!!

以上这些都是我从昨晚的报导中简略重述的!第二次了,已经第2次看到洪美凤奸杀案的报导了。美中不足的就是我找不到一年半前收藏的那篇报导!那篇细诉地更加详细入微!


如果看了这篇部落格才知道这起案件的人,1987年的木条,2007年的黄瓜,不知你们有何感想呢?我相信大家都跟我一样,对这些杀人凶手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它们”千刀万剐,碎尸万段,吃它们的肉,啃它们的骨,喝他们的血。。。请容许我用“它们”来称呼这班禽兽不如!我觉得这个称呼一点也不为过,因为他们根本不配拥有人性化的称呼!能做出如此人神共愤的兽行,它们还堪称为人类吗?我呸!

每次看到这些凶手的兽行,我都会怒火中烧!22年了,这起案件仍然是悬案一宗。是警方的破案能力低还是凶手太过精明?真的不予置评!脑海中突然闪过很多警察港剧-《刑事侦缉档案》,《陀枪师姐》,《古灵警探》,又或者是《鉴证实录》,《洗冤录》,《法证先锋》等等的。。如果我国有这么精明的警队还有法证人员就好了!美凤就破案有望了!但是做戏终究还是做戏,虽然说戏如人生,可是人生也未必能事事如意啊!

已经22年了,如果美凤还在的话,现在应该31岁了吧?逍遥法外的凶手呢?它们是否每天过着遭受良心责备的生活?是否吃不饱,睡不好?但愿如此!!!

说到它的恐吓信,到底是真的凶手还是造假的混水摸鱼之辈?故勿论是真是假,单看他要人民为他筹募30万安家费的荒妙行为,就知道他是一个无耻之徒啦!放屁!做出酱的禽兽行为,还要求人们可怜你?亏你还敢说你上有高堂,下有妻儿?身为你的亲人真是颜面无存啊!要求人们1人1零吉打救你?我看到不如用30万做悬红,缉拿你归案还比较物有所值一点吧?凶手一天逍遥法外,就算美凤转世投胎为人也不能真正的安息!希望真的有一天警方能侦破这宗悬案,还美凤一个公道!

最后,请求大家的见谅,由于阿宅是天蝎座,所以我的诅咒功力当然也是非一般的。。可别被吓坏了哦!哈哈!俗语说:“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其实我觉得应该换成这一句“宁得罪小人,莫得罪天蝎”!!!哈哈!

10 comments:

Ichigo said...

Erm....I thought what's so serious to u....haha. I really have no idea abt this news (possibly I borned after 1986...hehe). After reading what u had reported, I got same thought as u that this crimer really suck and should be shamed of his brutality....even he can escape from the arrest but for sure his conscience will struggle around.

星蘅。珊特思 said...

Cheh!u same age wif me de la!Dun pretend 87 lo!blek!

Anonymous said...

那些人真的很变态、残忍。。。
祝他们早日到地狱!!!

米唐美芝 said...

真得很可怕。。。
被吓到了。。。

咀咒他们是对的!!

星蘅。珊特思 said...

To:类私理

天蓬元帅又换新名了?哈哈!对吖!祝他们早日下地狱。。。

To:米唐美芝

对啊!现在的社会真是越来越危险了!女生们都要小心!

HansonLi said...

社会原来很早就生病了
唉唉
这种人应该去枪毙!!

星蘅。珊特思 said...

哈哈!你“回来”了啦?对啊!22年前就已经病的很严重了!唉。。。

利端 said...

嗯,马来西亚的警察比较擅长抓政治犯。。。。呵呵

唉。。。。

星蘅。珊特思 said...

赞同!捉他们的“政治要犯”就厉害咯!唉!哦?没看到你的link的?你有部落格吗?

Anonymous said...

I remember I read about this girl when I was in secondary school. An article about unsolved cases. Recently one girl in India was gang-raped and got beaten so badly. She passed away on 28th Dec 2012 (12 or 13 days after the incident). Those ppl should get death sentences for what they've done.